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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百九十二章 它的秘密(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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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赛迪不是凌歧“招揽”的其他施法者,不是什么野法师。

    他本就是肯尼托联邦的议长,歌赛尼亚的守护者!

    有着这样的身份,他当然不能随随便便就离开歌赛尼亚。而且,这也不符合凌歧的利益需求。

    既然赛迪本身有着不小的权势,又何必让他像是小兵一样冲杀在前,他完全可以用自己的身份,去做更多更有用对凌歧帮助更大的事情。

    歌赛尼亚以南,有一片巨大的平原,平原上却没有统一的国家,因为在这片平原生活着一群可怕的生物,獠牙猛犸!

    如果说这世上九成九的异类,都隐藏在不为人知的地方,那么獠牙猛犸,就是少数几种堂皇生活在阳光下的异兽,并且还是其中较为强大的一种!

    朵拉平原虽然没有统一的国家,但有很多自由的部落。

    这些部落通过和北方的肯尼托联邦进行贸易、以及从东面比邻格陵兰帝国的派尔王国劫掠,来获得给养。

    能在朵拉平原世代生存的部落,就没有弱小的,部落中最年长的成员,也能征善战。

    朵拉平原面积巨大,虽然还比不上泗海,但也有内瓦王国八倍大小,按理来说它应该是一片沃土、乐土。

    但这片看似肥沃的土地,其实根本不适合耕种,也不适合人类生存。

    它有着自己的生态圈,在这片土地上,最基础的植被,就是一种坚韧的茅草,对于一般人而言,甚至能当成裁纸刀来用,比荆棘更危险、更锋利。

    平原的霸主獠牙猛犸,也让这片看似平静的土地,变得更为危机四伏。

    一般的时候,獠牙猛犸还算友好,但是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,比如血月之夜,獠牙猛犸会发狂。

    所以任何部落,都会因为獠牙猛犸的动向而不停迁移。

    并且,既然獠牙猛犸能生存下来,就表示这片土地上有着它们所需要的食物。獠牙猛犸可不是食草动物,他们看似温顺,其实有着尖锐的牙齿,最喜欢的猎物,就是各种强悍的猛兽!

    在这种危机四伏的环境中,就算土地适宜,想要耕种或者放牧,也是做白日梦。

    所以,这些部落,除了日常采集狩猎一些珍惜资源,用以交易,大部分时候也只能客串强盗。

    事实上,环境影响人,穷山恶水出刁民。

    朵拉平原的部落民,和内瓦国王北边山岭中的野人一样,都是天生的强盗。

    当然,他们还懂得贸易,所以他们显然比野人开化,至少能交流。

    最早的时候,愿意在这片平原安家落户的,本来也是看中了这片平原上诸多珍惜的资源,又或者在其他国家生存不下去,宁愿在这种地方扎根,适应新的环境和规则。

    “尼泊尔特!风之子!今天你准备好带我们去狩猎那只衰老的猛犸了吗? ”

    一位少女拨开了茅草,她的身后跟着几位年轻的部落战士。

    几人全都目光炯炯的盯着躺在金眼豹的尸体上睡觉的瘦弱少年。

    瘦弱意味着没有力量,没有力量,在恶劣的环境中就无法生存,但这少年看起来好像有些不同。

    他生存了下来,并且获得了尊重。

    金眼豹,是獠牙猛犸的食物之一。这并不代表它们不强大,也只有在看似憨厚,实则凶猛的獠牙猛犸面前,金眼豹才会不堪一击,沦为口粮。

    若是对象换成普通人,最少要五个训练有素全副武装的战士,加上陷阱的帮助,才能狩猎一只金眼豹,并且还有着队伍减员、甚至全灭的风险!

    若单人就能猎杀这种猛兽,除非精通陷阱并且运气极好,不然就是真正的强者,或者异人!

    三米长的豹尸身上,少年打了个哈欠,好像刚刚睡醒。

    一只罕见的灵鸟从他身后飞出,绕着他叽叽喳喳叫了几声,这才飞远。

    几位年轻的部落战士,全都羡慕的看着那只灵鸟,那可是神物,但他们也知道,它是风之子的朋友。而少女从始至终,都将目光放在尼泊尔特身上。

    “獠牙猛犸不好对付,就算是衰老的,也一样。”

    “你们跟我去,我可以保证,活到最后的,一定能分享到我的喜悦和荣耀,但你们确定,自己能活到最后吗?”

    少年实话实说。

    任何事情,都有风险,何况是这种整队部落勇士都不敢做的事,绝对比去猎杀落单的食人魔更危险。

    “当然了,我们来的时候,就已经有觉悟了。”

    一位肌肤黝黑的部落战士说着,领头的少女也跟着表态。

    “尼泊尔特,你放心吧,我们既然敢来,就有了付出生命的准备。况且部落的战士,就没有贪生怕死的。”

    少女的话,得到了身后几人一致的认可,这是部落的精神,尼泊尔特却有些不以为然。

    不怕死是好事,但如果死的毫无价值,就没有意义了。

    狩猎獠牙猛犸,这在年轻的部落战士看来,是最大的荣耀,然而只有年长的战士,才知道那是多么作死。即便成功了,最大收获的,也不是荣耀,而是不菲的财富。

    人为财死,鸟为食亡。但也要量力而行。大部分人,尤其是成年人,还是懂的这些道理的。

    “好吧,你们可以跟我去。”

    “只是,我不希望,这次有人出事。”

    身为部落中百年来唯一觉醒风之力的人,少年对于部落,对于家园,还是有那么一点责任心。

    一行人很快出发,其中一名身材尤其高大的青年,还用少年准备好的板车,将金眼豹的尸体也带上。

    这是用来吸引獠牙猛犸的诱饵。

    以獠牙猛犸在食物链顶端的地位,成年的獠牙猛犸,不可能对金眼豹的尸体感兴趣,即便它看起来还非常新鲜,它们更享受十足鲜活的血肉。

    但是落单的幼崽,或者被遗弃的年老体衰的獠牙猛犸,就不一定了。

    虽然年老体衰的獠牙猛犸,除非遇上成群结队的猛兽,不然也依旧是平原上绝对的霸主,根本不会缺少食物,直到真的衰老到走不动的那一刻。

    但是金眼豹,毕竟是獠牙猛犸最喜欢的食物之一,而且这种猛兽速度很快,老年獠牙猛犸,几乎不可能追上它,一旦被遗弃,当然也就再尝不到金眼豹的滋味,这就使得诱饵的分量大增。

    这也是前人传下的经验,从幼年猛犸、直到老年猛犸,都有一套不同的狩猎方法,其中难度当然也完全不同。

    尼泊尔特选择的,不过是风险最低,最简单的一种。

    就算是这种方案,靠着他掌握的疾风之力,其实也没有十足把握。

    终究,他还很年轻,血脉中的力量还没彻底开发出来,而獠牙猛犸,也是真正的异兽,从出生,直到死亡,都是真正的霸主!

    天空阴沉,一道道闪亮的光线在远处划过,犹如闪电,只是贴着地面,又仿佛匹练。

    尼泊尔特身后,几人已经在瑟瑟发抖,包括少女薇琳。

    “追光豹!怎么会有那么多追光豹!难道我们闯进了追光豹的领地?”

    薇琳心中发出了惊恐的呼声,不断让她那薄弱的意志变得更为脆弱。直到闻到死亡的味道,她才发现自己一厢情愿的爱和执着是多么可笑。

    这一刻,什么对尼泊尔特的崇拜和迷恋,什么战士的荣耀,全都被她丢到了九霄云外。

    尼泊尔特回头看了看薇琳,察觉到她的恐惧,脸上不禁闪过一丝无奈。

    若非这少女是族长的女儿,又和他从小一起长大,他这次又哪里会带上她。他知道少女对自己的感情,却从未想过要接受,因为这不是他想要的。而且他知道那种爱一点都不坚定,完全经不起任何考验。

    崇拜会让人盲目,但除非它真的已经让人变的狂热,失去理智,否则这也不过是一种看似狂热其实很容易戳破的情绪。

    当然,很多时候,爱也一样,来时热情如火,轰轰烈烈,去时聚散如风,树倒猴散。

    “好了!不要怕!”

    “追光豹不是金眼豹,你们身上都有风的气息,还要灵鸟的祝福,它们不会主动攻击你们的。”

    “想要狩猎獠牙猛犸,怎么可能一点风险都没有。”

    尼泊尔特老生常谈,这本来就是正理,听起来也不难让人接受。

    可当真的直面风险,有几个人还能保持平常心,理性的面对一切?十个里面,可能连一个都没有!

    尼泊尔特鼓励的看了看几人,这让从者心中稍稍安定了一些。他过往创造的奇迹,起到了安定人心的作用。

    众人继续前行,随着时间推移,周围白色闪电掠过的情况越来越多 。

    那种难以描述的干臊的味道,正是追光豹的体味!

    就和尼泊尔特说的一样,追光豹没有攻击他们。

    追光豹不是金眼豹,虽然都是食肉动物,但前者凶性大大不如后者。

    其实就算没有风的缭绕,也没有灵鸟的祝福,只要心中不怀着敌意,追光豹也不会主动向人类发起进攻。

    比起凶兽,它更近于灵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