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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九章:怪兽【加更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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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长宁惊讶,调子高扬,听起来有些讥诮。

    沈锦容脸上一僵,只觉得臊得厉害。

    原来都是她自以为是。

    不过是救了你两次,人家根本没放在心上,换成别人也是一样。

    “是我多心了,木姑娘何等人物,我怎么配——”

    “我不是那个意思。”长宁干干脆脆地打断,直言不讳:“我只是很惊讶,你会愿意……拿我当朋友。”

    沈锦容瞪着大眼睛看她,一时咂舌。

    这木姑娘含蓄起来,一句话能转十八个弯,直白起来,也真是让人哭笑不得。

    不过长宁的率真倒叫沈锦容的怒火消弭在无形中,她有些哭笑不得,只道:“我……木姑娘两次救我,锦容铭记在心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该当我是恩人。”长宁挑眉,认认真真地问。

    幸好这个动作被面纱遮住,不然沈锦容又要误会。

    “木姑娘真幽默。”沈锦容只当她玩笑,那边小厮催促,她应了一声,对长宁道句告辞。

    “等等。”这次是长宁唤她。

    沈锦容回头。

    “外面那个,也曾是我的朋友,但是……我把他弄丢了。”长宁无意识地攥起拳头。

    前世她错杀的人不少,但错杀秦无疆却是她遗憾至今之事。

    只因。

    秦无疆拿她当朋友。

    那个男人用他似乎永不停歇的热情,直到秦家灭门的最后一刻前,还妄图焐热她冰冷的心。

    可前世误会太多,分歧也太多,她携滔滔恨意祸乱天下,而他和曹彧却一心守护大楚江山。

    他们之间的矛盾当然无法调和。

    “误会总有解开的一日。”沈锦容柔声安慰,她天生就适合这样的角色。

    长宁扬起头,噙笑:“没错。”

    现在,她和他们的目标一样了。

    守护大楚的江山天下。

    秦无疆,这一次,孤准许你的靠近。

    长宁笑容渐展。

    或许,她应该用我。

    “走吧,我们一起出去。”长宁笑道,沈锦容亦展颜。

    她是个聪慧的女子,不需要长宁将朋友两个字挂在嘴上。

    她要的是记在心里的情份。

    二人一道来到大堂,秦无疆正在饮茶,沈夫人作陪一旁。

    长宁望了一眼,勾起笑容。

    她示意沈锦容进去,自己则跟着胡商掌柜的出去。

    秦无疆匆匆一瞥,是她走到大门前的背影,直觉让他下意识喊了声:“站住。”

    掌柜的吓了一跳,哆嗦着回头:“官,官爷?”

    长宁也跟着转身,手里还拎着帮掌柜的提着的包裹。

    “这是胡商街的蔡老板和他的女儿,秦参谋,有什么问题吗?”沈锦容开口替长宁解围。

    她很佩服长宁的先见之明。

    若非有这商铺掌柜的做证,怎好逃过秦无疆法眼。

    “遮着脸,”秦无疆蹙眉,复又摆了摆手。

    是他大惊小怪了,大街上的女子出行遮面很正常。

    他失笑,自己被那木生弄得,是草木皆兵。

    长宁转身离开,身后响起秦无疆渐渐变小的声音:“此来还是想请教两位一些关于木生的事。”

    她没有细听,沈锦容办事沉稳,她还是放心的。

    至于下一个,她要找的人,是方谦。

    秦无疆在沈锦容这里没有收获,自然会把主意打到和她并肩作战过的方谦身上。而恰恰,方谦又对她的情况知道的很清楚。

    所以,为了她的大计,还是要抢在秦无疆前面,让方谦保持沉默。

    长宁让掌柜的回去等消息,便绕到去了城防司。

    之前因为突厥围城的原因,县衙成了最高指挥大帐,而城防司则是储备军用物资的地方。

    现在危机解除,众人各司其职,方谦负责将城防司剩余的东西运回军备库,此时正带队出去。

    但长宁赶到时,城防司却令人惊讶的热闹。

    大门前围了一堆看热闹的百姓,还有一丝诡异的血腥气。

    长宁不喜欢挤来挤去,有失身份,所以站到较远处,想登高看清情况。

    “怪兽,抓怪兽啦。”小孩子们绕着圈圈跑,忽然将她围住。

    长宁绷起肩背,待发现他们只是绕着她跑一圈,和街边的廊柱啊,石狮子什么的没区别,又哭笑不得地摇头。

    想她堂堂圣公主,竟然……

    蓦地,心底响起一道声音:你还是圣公主吗?

    长宁微眯眼,摸了摸额头上的假奴字。

    的确,她今生的起步只是官奴司的一个官奴,谈不上圣公主的滔天权势,自然也会有很多前世没有的掣肘。

    虽然她很清楚这些,也理智地避开这些差异,但她心里,却没有一刻忘记圣公主的身份,忘记自己肩挑江山天下的责任。

    虽然,天下臣民尽蝼蚁。

    但当她望着笑嘻嘻跑开还回头对她做鬼脸的孩子们,长宁笑了。

    “可爱的蝼蚁。”

    她可爱的子民。

    长宁上前,挤入人群之中。

    “真有怪兽啊,幸好还没长大,不然以后还不得吃人那。”最前面的人指指点点,长宁挑眉,拨开众人才发现大门前的石狮子上拴着一只浑身血迹斑斑的动物。

    它通体黑色长毛,尤其脖子上的鬃毛更密集,转成一圈像是围了个脖套,和草原上的狮子很像。

    身上也圆滚滚得,很壮实,四肢略短,肉嘟嘟的爪子蜷缩着让人想捏一捏。

    整体像狗,脸又有些像虎,饶是长宁见多识广,对它也没有什么印象。

    不过这种动物虽然没在庆安出没过,但乍一看倒是没人们说得那么可怕。

    “咬人呐!就在城外,老万家三郎跟人去收拾突厥人留下的那片营帐时,就被它把腿给咬断了。”

    “这么凶?”

    “可不是,城防司的大兵被抓伤了好几人,才在抓住它的。”

    人们议论纷纷,一听伤了这么多人,都有些义愤填膺,不知哪个先喊道:“打死它,打死它!”

    小孩子们也开始向它丢石子。

    它被惊醒,四周顿时响起咕噜咕噜的低吼。

    声如雷鸣。

    周遭百姓顿时吓得倒退半步,施施然站着的长宁便显得有些突兀。

    这动静,果然是怪兽。

    那小东西睁开黑豆似的眼,威胁似得冲着长宁低吼。

    它想站起来,可身上的伤让它难以动弹,尤其是泊泊流血的后腿。

    也有人往后拽长宁,女孩纹丝不动。

    “来了来了!”人们喊道,城防司里走出了拿长枪的甲士,显然是要料理掉这只危险生物。

    “吼!”它似乎知道命不久矣,叫声凄厉绝望,竟然撑着剧痛站了起来,扬头发出最后的长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