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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一十四章 落入敌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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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几乎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,那个疯子直接举起军刀,狠狠的刺进我的大腿外侧。

    霎时间,锋利的刀锋将表皮层甚至是肌肉尽数撕烂,鲜血决堤一样顺着伤口满溢出来,此时此刻,我疼得几乎昏死过去。

    妈的,早知道刚才就应该把这混蛋的手指都给切下来,因为一时的心软,以至于自己竟然沦落到了这种局面。

    混蛋,等着我,今天这一刀,老子迟早要十倍从你身上讨要回来。

    看着不断滴落的鲜血,侏儒依旧面无表情,只是冷冷的开口道:“现在,顺着血迹,那个黑帽混蛋应该有办法跟过来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。。。没必要做到如此吧!”林婕讶异的盯着我腿上的伤口,或许此时此刻,她才真正领教到这个家伙的恐怖之处。

    “女娃子,你们只有半个小时。半个小时之后,如果我没有看见那个黑帽混蛋,或者除他之外有第二个人出现在附近,那么下一刀,可就不是刺在腿上那么简单了,听明白了吗?”

    “明白了。”

    林婕几乎是咬着牙,从嘴里挤出了这么几个字来。

    在这之后,侏儒用刀压着我,强行逼迫我走出旅店。

    鲜血不断顺着大腿外侧的伤口溢出,我只能把事先给他准备好的绳索用在了自己的伤腿上。

    侏儒倒也没说什么,他很乐意替我包扎好伤口。否则,若是继续这样的出血量,或许几分钟之后,我就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昏迷过去。

    不得不说,那家伙刺进的这一刀,无论是深度,还是力道都是刚好,虽然并未伤及筋骨,可每走出一步,却都是钻心的疼痛,关键侏儒还不停的在身后催促着,压根不给我休息的机会。

    夜风阵阵,吹得我浑身上下直哆嗦,即便如此,大腿附近的痛感依旧没有丝毫减弱。

    我就这样拖沓着伤腿,趁着夜色,一路跟着他走出了村子。

    此时此刻,我的裤脚早就被鲜血所沾湿,染红,顺着沿袭了一路。妈的,如果有机会,老子肯定要将这个混蛋碎尸万段!

    侏儒一边用刀刃逼迫着我,一边打着手电朝着大山深处走着。这家伙对村庄周围的地势了如指掌,相信去到哪里能最有利于他之后的行动,这家伙也一定也早已经想好了。

    侏儒虽然嘴上一直说着,杀了黑帽小哥之后就能放我一条生路,可我却压根不相信他这种鬼话。

    一来这人行事作风心狠手辣,压根没有任何道义以及承诺可言,所以他之后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来也都不足为奇。

    二来,之前在房间的时候,他为了转移我的注意力,实在说出了太多的秘密了,关于他们运货的流程,甚至连余天龙是策划者的真相也全都悉数说出了。

    我强烈感觉到,在他杀死了黑帽小哥之后,可能紧接着就是准备要干掉我了。所以,不能任由他继续摆布下去,在一切事情变得更糟之前,我必须得想个办法脱身才行!

    渐渐的,我们已经远离村子里,行走的时间之长,以至于大腿的伤口都有些麻木了,只剩下鲜血依旧不停的渗出,不过好在,多少算是止住了。

    就在这时,侏儒却突然停下了脚步,指了指正前方,压低声音开口道:“到了,就是那里,上去等着吧!”

    还没反应过来,这家伙就对着我的腰部狠狠推了一把,前面正好是上坡,加上双手始终被反绑着,我一个没站稳,又狠狠的摔在了地上,受伤的大腿率先着地,原本被割裂的伤口再次裂开,疼得我整个人几乎都蜷缩起来了。

    “妈的,后生仔,别特么给老子在这儿磨蹭,快点上去!”侏儒拿起军刀又龇牙咧嘴的冲了过来,我怕他又再我身上多开一个血口子,只能暂时装孙子,咬着牙爬上了那个小坡。

    我们做处的地方,是大山里的一处高坡,地势约莫比周围高了六,七米左右。虽然是深夜,可呆在这个高坡上,周围的景象却也全都是一览无余,所以无论之后龙在天从哪个方位赶过来,侏儒都能在第一时间发现,并且采取相应的行动。

    单是爬上这个山坡,我的腿就几乎疼的没有知觉了,伤口已经开始发炎,逐渐朝外膨胀开来。

    因为在坡底摔得那一下,使得伤口周围沾满了泥土与灰尘,若是不尽早采取紧急的处理措施,等到伤口的感染加剧了,我这条腿很可能就保不住了。

    妈的,早知道当时就该一脚踢死这个小矮子,否则现在也不会在这儿活活受罪。

    老严曾经不止一次告诫过我,让我放弃从警或是与之相关的行业,给出的理由便是我这个人太容易受到情绪影响,换言之在关键时候,原本能采取正确的方式,却有可能因为一时的感情用事,导致做出最坏的选择。

    即便我有着超乎常人的刑侦天赋,老严却也依旧坚持自己的看法,有时候,一念之差往往能决定很多事情,甚至是人命。

    我被警校勒令退学的时候,具说老严也从中给了赞同的意见,当时我一度不理解他的做法,不过现在看起来,老严或许早在那时候,就已经预料到有可能会发生像是今天这样的局面了。

    老严啊老严,你这老家伙还真特么是乌鸦嘴啊!

    冷静,冷静下来!这种时候,倘若连自己都已经慌乱了,那才是根本没有存活的希望了。

    无论什么时候,都一定不要轻易放弃啊!

    我深吸一口,将现在的情况在大脑中做了一个大致的模拟。

    深夜,荒山,而面前是一个身高不足一米三,可却身体强壮,行事作风极端残忍的罪犯。

    对方手握一柄瑞士军刀,且心理素质过硬,有着极强的反侦察能力。我方是个三流侦探,双手被反绑,且腿部严重受伤,几乎无法在大山中奔跑,已知对方极有可能在二十分钟内动手杀死我方,求问,在剩下这段时间内,我应该怎么做才能保住性命呢?

    老严啊老严,如果现在这种情况换成你,你会怎么脱身呢?

    冷汗不断顺着后脊背缓缓冒出,不知为何,此时此刻,大山里面竟逐渐变得愈发寒冷起来,冻得我浑身上下直哆嗦。

    侏儒手里的刀锋,始终没有离开我身体超过一米,且正对着我脖颈附近。只要他想,我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,就会被割开喉咙。

    “嘿,后生仔,别紧张嘛,毕竟在那个黑帽混蛋到来之前,我还是不会那么轻易让你死去的!”侏儒看着我,突然冷冷的说出了这么一句。看似平常的话,从他的嘴里说出来,却让人冷汗直冒。

    算了,反正想来想去也找不到什么好办法,索性和他好好谈谈,说不定在死前还能多知道一些东西了。

    “老先生,我是实在想不明白啊!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,只要您跑进这大山之中,就可以顺利脱身了。为什么现在还要多此一举,单独留在这里报复那个黑帽小哥呢?”

    侏儒听罢,突然冷冷的笑了起来,脸上尽是杀意:“哼,当然重要,若不亲手杀了那个混蛋,老子就算活着逃出去,也没有任何意义。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,就因为他是特别行动队的人?可你杀了他一个,还会有别的人接茬找你呀,你说。。。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,你说他是什么?”侏儒突然打断了我的话语,一脸的不可思议。

    “那个黑帽小哥是省特别行动队的人啊,这次的行动,是他们行动组联合缉毒警察共同开展的。。。。。”

    “后生仔,我说你脑子被驴踢了吧,居然能相信那家伙的鬼话?”侏儒看着我,似笑非笑的开口道:“和那个黑帽混蛋犯下的罪行相比,我做的事,根本是不值一提啊”